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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市109學年度國民中學新生學術性向資賦優異鑑定實施計畫

申請鑑定對象(須同時具備下列兩項條件)
一、 戶籍設於新竹市之 108 學年度公、私立國民小學六年級學生。
二、 具學術性向資優特質,且於專長學科有優異表現者。
有意願參加鑑定者,請家長下載附件報名資料,填寫完畢後,準備報名相關資料於1/17前自行送件至各承辦學校,詳情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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